包裝食品應標示哪些事項
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 22 條,市售包裝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:
| 應標示事項 | 說明與常見錯誤 |
|---|
成分排序:最常被抓到的錯誤
內容物必須依含量由高至低排列,這是稽查時很容易查的項目 —— 只要把配方表拿出來對,順序錯了一目瞭然。
常見的錯誤是「憑印象排」或「把想強調的原料放前面」。 例如珍珠奶茶把「珍珠」排第一,但實際上鮮奶的重量遠高於珍珠,這就是標示不實。
這也是這個工具存在的理由:你照配方輸入重量,排序交給程式,就不會排錯。
食品添加物要分開標
食品添加物需與一般內容物分別標明,而且屬於香料、甜味劑、防腐劑、抗氧化劑這類, 還要同時標出功能性名稱。例如寫「己二烯酸鉀」不夠,要寫成「防腐劑(己二烯酸鉀)」。
常見問題
有效日期一定要標到「日」嗎?
視產品而定,規定允許依產品特性標示至年月或年月日。 但如果只標到年月,實務上通常解讀為該月最後一日。 另有部分產品經公告須同時標示製造日期、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。 你的產品屬於哪一類,請向當地衛生局或法規顧問確認。
製造商電話和地址可以只寫一個嗎?
不行。規定要求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三者,缺一不可。 委託製造的產品另有委製與受託廠商的標示規定,情況較複雜,請個案確認。
字體 2 毫米是量哪裡?
規定寫的是字體之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二毫米。 實務上請以實際印刷成品,量測單一中文字的字面高與寬。 包裝面積過小的產品另有規定,請個案確認。
這份草稿可以直接給設計師嗎?
可以當作內容清單交給設計,但務必先經法規人員審核。 這個工具只確認「有沒有漏欄位」和「成分順序對不對」, 不會判斷你填的內容本身是否合法(例如品名是否與本質相符、 添加物使用是否符合規範、過敏原是否漏勾)。
資料會上傳嗎?
不會。這個頁面沒有後端,所有內容都在你的瀏覽器裡處理, 關掉分頁就消失,我們看不到任何資料。
本頁功能限於資料整理、成分排序與欄位檢查, 不判斷所填內容的合法性,亦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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